電視台,您到底互聯網了沒?

科技新時代 May 19, 2014

一紙湖南衛視台長的宣文,宣告了傳統廣電思維的徹底死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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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湖南衛視台長呂煥斌給全體員工寄發了一紙內部文件。上面提到,今後所有湖南衛視自製節目,將不再授權其他網路業者,全部改由旗下「芒果TV」獨家播出,同時所有版權節目與外面所有新媒體業者的合作一律叫停。

湖南衛視的理由是:「以此打造自己的網路影音平台。」言下之意是,湖南衛視旗下強大的內容,譬如:《我是歌手》,固然透過了網路授權,帶給台內不錯的版權收益,但是,卻扶植了其他影音業者的平台,變相和自己的「芒果TV」競爭,今年各個影音平台大量的自製節目出籠,也同時宣告電視媒體與影音平台業者,從過去依存合作進入白熱競爭階段,這樣的結果,顯然不是它們所樂見的。

什麼時候,網路影音平台,這樣一個尚在發展中的通路,對湖南這樣的一個廣電巨獸,竟然如此無比重要?什麼時候,數以億計、唾手可得的版權收益,竟然在領導人的眼中,變得比虛無飄渺的網路影音商業模式還要不值?

一連串的質疑與問號,一個外人無法理解的道理。

沒錯,這是一個用「價格」試算無法理解的決定。我們相信,湖南衛視看見了更為長遠的「價值」。然而,這樣的價值倒底是什麼?湖南台究竟洞見了怎樣的「天啟」?

是一個區區芒果TV未來10年的收益?不。這還是「價格」思維。

是對IP影音、行動網路、OTT未來在後「三網融合」時代地位的重新體認?不。這件事誰人不知?況且,這還是跳脫不出硬體載具和科技思維。

我們認為,湖南衛視看到的是一種衝擊舊世界格局的全新想像;一種顛覆現有商業模式的邏輯;一株在巨大亞馬遜雨林下朝氣蓬勃的幼苗;一種釋放物質潛能的量子力學。這讓我們想起雷軍說過的:「用這套東西做任何一個產業,我覺得都能產生核爆炸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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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錯,答案不是一個結果,而是一把通往未來的鑰匙,一種質能互換的方法論。這就是所謂的「互聯網思維」。

究竟什麼是互聯網思維?

互聯網思維是加法

傳統傳播理論是「廣播」,是「放送」,一個內容或信息出去就是面向百萬群眾,在它們的眼中,只有群眾,而沒有個體。網路思維的基礎是單一個體,看到的是「1」,做好一個「1」,滿足一個「1」之後,接著就是口碑效應、推薦和社群擴散,一路「1+1+1」,一直加下去。

互聯網思維是減法

減法就是「讓利」,讓利就是不但不想著賺錢,還要掏錢給顧客。最近的例子就是阿里巴巴的「快的打車」和支付寶,讓乘客用App叫出租車可以享受13元人民幣的補貼,不但不花錢,還能賺錢,先利他再利己。這是過去的商業邏輯,也是最難克服的一點。

互聯網思維是除法

除法就是擴大分母。從1/1,變成1/100,變成1/100000。

一個人做一件事力量小,風險大,不如揪團、找同好一起做,「群眾募資」,搞Crowdsourcing。Wikipedia是Crowdsourcing,Kickstarter更是Crowdsourcing,任何創意工作和節目製作都可以Crowdsourcing,任何組織、任何個人、任何項目都可以搞群眾募資。

Crowdsourcing是全新的生產形式,是對專業組織的解構,模糊了生產者(Producer)和消費者(Consumer)之間的界線。從此,Social不再意指「社交」、八卦或言不及義,Social Networks成為貢獻生產力的和創意的另類生力軍。

互聯網思維是在四邊形裡拉出對角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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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CD四邊形裡的對角點,角A和角C如果要相通的話,只有經過角B或角D。互聯網是直接為角A和角C建立連線,不再需要經過角B和角D的中介。換言之,互聯網思維是直接撮合經濟社會的供給者(Supply)和需求者(Demand),讓兩者跳脫中間商的剝削。Airbnb的短租房如此;巴西FCB公司的「Speaking Exchange」讓學生透過雲端視訊向退休老人學習英語,亦復如此。

互聯網思維是πr2﹐看圓圈的裡面,不是外面

πr2是計算一個小圈圈裡圓面積的公式。

互聯網思維是專注服務特定群體,不是一網打盡、來者不拒、老少咸宜。你必須有雷軍的抉擇與勇氣:「小米只服務那些有緣的人。」

換言之,互聯網思維就是” Think Community ”,是「範圍經濟」和「粉絲經濟」。互聯網產品和服務不再是人人在超市都可以買到的「台糖蔬菜」。互聯網產品和服務是「契作」,是客製、是個人化限定產品,僅只「為您而生」。

互聯網思維是移動,是現在進行式(-ing)

Facebook動態時報是您和好友的現在進行式。GoPro攝影機走到哪、拍到哪,記錄著一個人一天的精彩活動與生活,也是現在進行式。人們對正在發生的事,總是比已經過去的事情更有興趣。傳統廣電節目甚至新聞是縝密企劃、編輯和製作的產物。互聯網世界裡,人們對此刻的、即興的、新鮮的、原生而寫實的東西似乎更有興趣,也更能感受到參與感。Vine的6秒短視頻、Google Hangout的直播、Klip的隨興自拍、六間房和YY的真人直播間都是這個道理。

互聯網思維不是O2O﹐是O&O

互聯網思維不再是Online-to-Offline (O2O)或Offline-to-Online,因為人們always online也always offline。Google Glass鏡片後面的世界是Online,鏡片前面的世界是Offline,線上和線下世界已經同時並存於人們的感官世界,隨著穿戴裝置跟您移動到任何地方。

互聯網思維是5個同心圓

互聯網思維是掌握五個同心圓模型 – 5C。

最內圈是Consumer & Community,也就是用戶和社群;第二圈是Consciousness,是用戶的意識和感知,亦即整體的「用戶體驗」(User Experience,UX)。第三圈是Channel,也就是傳播通路和平台。第四圈是內容(Content)。最外圈才是商業模式(Commerce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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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有Content,沒有Channel或通路,你是不可能營造出完整的「體驗」給用戶和粉絲,更無從得知用戶的體驗,這些東西除了「內容」之外,還包含著終端載具、介面設計、廣告、內容營銷(Content Marketing)、個人化推薦 …等等眾多而複雜的構成要素。

可想而知,湖南衛視如此看重互聯網通路的經營不是沒有原因的。版權全部授權給第三方視頻網站的話,用戶就是被第三方平台所掌握,而湖南衛視只能降級變成一個Content Provider。

內容若是老走別人的通路,就像是辛苦種花,卻種在別人的園子裡,平白讓別人得到了讚美。

改變之前:互聯網是一種全新的Mindset

IP如今已成萬流歸宗之勢,是一切3C設備、感測器、一切介面、一切內容和媒介的「母體」。信息的傳播、文化的感染、教育的推行、商品的交易,甚至政府的統治、社會的運行、乃至於道德觀與倫理,如今因為互聯網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。但是人們面對問題,做生意、運作組織、估算價值的方式,卻大多還停留在上世紀的思維裡,還是無法與這個新世界匹配。

陳雪頻在《騰訊.大家》裡曾經提到:「互聯網思維不是技術思維,不是行銷思維,也不是電子商務思維,而是一種系統性的商業思維,而且不只適用于互聯網企業,而是適用于所有企業。」

回頭看看台灣今天互聯網與新媒體的發展,我們實在愧對它太多太多:我們把互聯網栽種在窗台邊的小盆子裡「觀賞」,當作擺飾和陪襯,完全無法想像他有一天會撐破屋頂,成為參天巨木。

我們終有一天會了解,把影音轉檔放上網頁,把新聞上傳到App,把宣傳文案貼進粉絲專頁,把商品放上電子商務商網站,那不叫做互聯網。

互聯網思維是你明天起床後一種全新的Mindset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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